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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积极采取措施,发放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70万元,惠及学生6443人,其中:小学2596人,初中3794人,特教53人,圆满完成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县财政局、教育局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学校将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并完善贫困寄宿生资助工作相关制度,确保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广泛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县采取张贴公告、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严格评审补助对象。严格做到资助对象、资助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开透明,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评选。各学校成立由校长、班主任、学生家长和村干部组成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评审组,评审组根据贫困寄宿生申请,按照资助政策和资助条件,评选后各学校将资助学生的名单,受助金额在校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不得少于7天。四是规范资金申报拨付及发放程序。学校认真填写《宜阳县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花名册》和《宜阳县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统计表》,报县教育局汇总,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汇总后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将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形式发放给学生。五是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采取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乡镇财政所深入学校,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违反政策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保障民生工程落到实处,确保证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顺利推进。